2007年9月6日 星期四

皮膚防曬

醫學報告早已明白指出,紫外線不僅會讓肌膚曬黑、曬傷,也是造成老化的元兇。臉部皮膚美觀障礙,90%來自日光性老化紫外線的傷害是累積性的,如果過度曝曬在陽光下,將造成皮膚組織結構的加速變化,最常見的就是提早產生皺紋,或是皮膚變得脆弱敏感、粗糙、乾硬、鬆弛、張力減少、晒斑、雜色斑點、色澤蠟黃、紫斑、皮膚腫瘤(脂漏性角化、日光性角化、鱗狀上皮癌、基底細胞癌、黑色素癌)等。廣義而言,透過防曬可以阻止肌膚老化,加上皮膚與生俱來的修護功能,再使用皮膚保養品,則老化的肌膚方有機會達到改善,反之,若疏於皮膚清潔及防曬的基本保養工作,使用再多的保養品也是枉然。所以防曬應從現在開始,就可以讓皮膚避免持續受到紫外線傷害而產生斑點或皺紋,保持青春,但防曬往往只是可預防延緩老化進程,對改善已老化肌膚而言實不具真正的效果。皮膚科醫師再三強調「陽光催人老」,就是強調防曬這件事有多重要了。曬太陽對人體唯一的益處,就是幫助合成維生素D;食物中僅少數含維生素D,如魚類肝臟和少數動物肝臟、蛋黃等。有些緯度較高的國家,日照缺乏,會在牛奶或麵包中添加維生素D;台灣日照充足,並未採取此項措施。適度曬太陽是有必要的,但不需要刻意,若鈣質攝取足夠,夏天每天只要曝曬紫外線五到十分鐘(最好在早晨或傍晚)或冬天脫掉長袖衣物曬紫外線十到十五分鐘,就足夠應付人體所需了

紫外光組成特性

紫外光依波長長短,分為三波段紫外光,分別為長波段紫外光(UV-A,波長為320-400nm)、中波段紫外光(UV-B,波長為290-320nm) 、短波段紫外光(UV-C,波長為200-290nm)

UV-A穿透力強,可較大量通過臭氧層及大氣層,並且可以穿透玻璃,在到達地面的日光約含有8%(能量比率)的紫外光中,UV-A約佔95%UV-B約佔5%UV-A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六點,強度都差不多(早上六點及晚上六點的強度都不亞於中午)。另外UV-A不僅可以穿透玻璃(半公分厚之玻璃、穿透率可達85% 所以室內、車內都有UV-A!),更可穿透雲層,且不論天氣如何、季節為何,都一樣猛烈。

UV-B穿透力較弱,由於會被臭氧層及大氣層吸收所致,在到達地面的日光的紫外光中僅佔5%,並且無法穿透玻璃UV-B會隨天氣及日照角度而變化,一般而言,UV-B在晴朗天氣的中午時段,強度最強。

UV-C由於大部分會被臭氧層所吸收,基本上UV-C無法到達地面。

紫外光對皮膚之傷害

UV-B波長較短,一接觸皮膚,就被表皮層所吸收,無法深入真皮層,造成皮膚發紅或灼傷,進一步刺激黑色素細胞加速分泌黑色素,來保護細胞不被灼傷,這些過激的黑色素很容易就形成斑,所以曬久會變黑會長斑,就是UV-B在作怪。因此UV-BB,常被稱為「Burning」。

UV-A波長較長,可穿透至真皮層,在真皮層的膠原蛋白會去反射UV-A以保護細胞,反射久了膠原蛋白會失去彈性、萎縮,不再能撐起皮膚形成『膨皮』的效果,就像氣球洩了氣表皮開始皺化一樣,肌膚就會開始有皺紋,提前出現肌膚的老化,讓容貌及膚齡上看起來比實際年齡還要老,所以UV-A的『A~又被稱『Aging』,太陽曬久了會容易生皺紋變老,就是UV-A在作怪。

UV-C是最具殺傷力的紫外光,動物的DNA會吸收UV-C而產生突變,是皮膚癌的主要因素之一;用來消毒殺菌,如紫外光殺菌機、烘碗機等,常用的波長為253.7nm

日曬反應的肌膚類型

針對一般人肌膚之日曬反應程度,可分為六個類型:Type I非常容易晒紅,但絕不會變黑,約佔18.2%Type II容易晒紅,且稍變黑,約佔28%,如白種人較多;Type III晒紅後總是變黑,約佔29.8%,白種人較多;Type IV,不太容易晒紅,立刻變黑,約佔16.2%,黃種人較多;Type V幾乎不會晒紅,卻變得非常黑,約佔7.2%黃種人較多Type VI,絕不會晒紅,卻變得非常黑,約佔0.6%,如黑色人種較多。曬不黑的人別太高興,因為即使陽光沒有讓你變黑、長斑,但紫外線對皮膚造成的傷害不會減少,長期累積下來,還是有得到皮膚癌的機會

防曬乳液的防曬成分

一般來說,所有防曬成份都是化學物質,但是防曬業界把防曬成份分為化學性(有機化學)和物理性(無機化學)兩種。化學性的防曬成分,為吸收紫外光的化學物質,能將紫外光轉化為熱能、波長較長之光能或化學能,使之不傷害皮膚,即所謂的紫外光吸收劑;缺點為易產生光毒性物質、光過敏物質或光自由基加速皮膚老化。物理性的防曬成分,為物理性金屬氧化物顆粒,如氧化鋅、二氧化鈦等,經由折射、反射作用,將紫外光漫射出去,達成紫外光隔絕作用;缺點為易引起皮膚過敏、毛孔阻塞或黏度高像濃妝塗抹令皮膚不易呼吸代謝。

對於化學性防曬成份,可參考網址:http://cosmetic.view.tw/node/222之說明。或參考貼文「各國批準之防曬劑」。

常見物理性防曬成份,為二氧化鈦及氧化鋅。二氧化鈦可以隔絕 290-340nm的紫外光,它可以完分阻隔UV-B,但只能隔絕短波長UV-A(320-340nm),對於已証實對人類皮膚造成光老化損害的UV-A長波長(340-400nm),二氧化鈦則毫無用武之地。氧化鋅是目前市面上幾乎可以完全隔離太陽光的物質,它的阻隔範圍涵蓋了 290-380nm,於是UV-B(290-320nm)也包括了,大部份的UV-A(320-400nm)也被包括在其中,沒有其他防曬成份比氧比鋅做到更周全的防護。氧化鋅既安全又溫和,因此能被食品藥物管理品認可成為第一類皮膚保護劑中兩種防曬成份之一,這就表示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認為於易受環境刺激的過敏性皮膚上使用氧化鋅是安全的,因為安全性高,所以在嬰兒產品中,它也是主要成份之一。不過,傳統氧化鋅呈白色糊狀,不夠美觀,所以未能廣泛用於全身日光防護。目前有較新的透明氧化鋅 Z-Cote已克服氧化鋅部分的缺點。

防曬用品之防曬功能係數

防曬係數(Sun Protection Factor, SPF) 是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針對防曬用品對UV-B防衛的標準係數,其所代表的意義是,延長皮膚被UV-B曬紅時間的倍數(SPF15可以延長為原來的15倍)。例如,一般人若在陽光下十分鐘會曬紅,則SPF15的防曬,可以延長為150分鐘才被曬紅(SPF15=10分鐘X15=150分鐘),而原本5分鐘會曬紅的人,使用SPF15的防曬品,可使皮膚被曬紅的時間延長15倍,所以是5× 1575分鐘,如使用SPF60,則可延長為5 × 60300分鐘。SPF15約能阻絕93%紫外線UV-B而SPF30足以阻隔97%紫外線UVB,而SPF30在皮膚連續日曬450分鐘才會曬紅;SPF越高,代表肌膚保護可抵抗曬傷的時間越長。

PA(Protection Grade of UVA)是日本化妝品工業聯合會針對UV-A紫外光訂定的防曬係數,對於UVA的防護,日本系統的化妝保養品,採用的是的PA的表示法,依防曬效果可分為PA+PA++PA+++PA+表示可延緩皮膚曬黑的時間倍數為2-4倍,PA++表示可延緩皮膚曬黑的時間倍數為4-8PA+++表示可延緩皮膚曬黑的時間為8倍以上。“+”愈多,表示防禦UVA的能力愈強。

IP(Indicia Protection)為歐系產品所採用之規格表示法,代表在UV-B照射下,延長肌膚曬紅及曬傷的時間,一般可以IP X 1.5 = SPF來換算,例如,IP20,約是SPF30

IPD(Immediate Pigment Darkening)為歐系產品所採用之規格表示法,代表在UVA(特定強度)照射下,延長立即性曬黑時間,例如IPD8,為延長立即性曬黑8倍的時間。依每個人的膚質特性不同,在特定時空(年紀及季節環境下),每個人擁有自己的特定的立即性曬黑時間。立即性曬黑時間之定義:即當皮膚一接觸UV-A時,本已現存於皮膚之黑色素進行日光氧化及重新分佈,經一定時間後,皮膚便開始呈現出曬黑現象,此曬黑所需之時間,即是所謂的「立即性曬黑時間」,依個人體質,立即性曬黑,停止UV-A照射後,膚色可部分或全部恢復。

PPD(Persistent Pigment Darkening)為歐系產品所採用之規格表示法,代表在UVA(特定強度)照射下,延長持續性曬黑時間,例如IPD8,為延長持續性曬黑8倍的時間。所謂「持續性曬黑」,是指在經UV-A照射曬黑後,停止照射兩小時後,量測膚色,而發現曬黑膚色穩定無恢復之退色現象。而達到持續性曬黑」所需的最短時間,即為「持續性曬黑時間」。

PAPPD配合採購便利性之粗估轉換

PA是以+號的多寡來表示,其中PA+粗略約相對於PPD數值2~4PA++粗略約相對於PPD數值4~8PA+++粗略約相對於PPD數值>8

PA :輕度防護,有效抗UV-A時間粗略估為24個小時

PA++ :中度防護,有效抗UV-A時間粗略估為48小時

PA+++:高度防護,有效抗UV-A時間粗略估為8小時以上

防曬功能係數選擇使用與活動環境之關係

白天搭公車:座位不靠窗,使用SPF15-20PA+等級;座位靠窗,使用SPF15-20PA++等級。

白天逛街:使用SPF30P++等級。

室外活動超過3小時:使用SPF40P+++等級。

海灘或山上:使用SPF50P+++等級。

防曬係數的測定標準為,塗抹在皮膚的防曬乳液厚度為每平方公分兩毫克(2/2)所測得的結果。研究顯示,一般人僅塗抹一毫克,甚至只有零點五毫克的厚度,即使擦了SPF50的防曬乳液,也等於只有SPF2.7~7.1,可見得塗抹厚度影響防曬效果甚大。塗抹不均勻也會影響防曬效果,因此2003年版的皮膚科Fitzpatrick教科書建議,塗抹兩層的防曬乳液,可以較為均勻及提供較好的防護。

至於多久需要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一般建議,每兩至三個小時需要再次的補擦。在2001年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有一篇報告指出,在外出前15~30分鐘塗抹防曬乳液(主要讓防曬乳液中的溶液揮發,使防曬成分緻密堆積於皮膚上。),當曝曬陽光後15~30分鐘再次的塗抹防曬,以及當游泳、用毛巾擦、過度流汗及摩擦等,會影響防曬的效果時,再次的補擦防曬乳液,對於防範曬傷可以得到較佳的效果。

對於UVA的防護效果方面,學者Diffey2001年發表的論文中指出,影響最大的是塗抹的厚度(占72%),其次是塗抹是否均勻(占16%),防曬品吸收UVA的效果影響最小(占12%)。也就是說,雖然選了很好的防曬乳液,如果沒有正確的使用,防曬效果仍是大打折扣的。

紫外線指數(UV index UVI)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利用紫外線指數UVI來區分紫外線強度,以便於民眾了解,並自19987月開始預報隔日紫外線指數,以提醒民眾採取適當防護措施。目前我國依據紫外線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將紫外線指數(UVI)分級:其中指數小於等於2的為微量級、指數35低量級,指數67中量級,指數810過量級,指數大於等於11以上則為危險級

所謂紫外線指數就是測報中午陽光最強的一個小時中(約11:3012:30),紫外線到達地面時單位面積的輻射量(單位為百焦耳/平方公尺),例如:若到達地面的輻射量為600焦耳/平方公尺,則轉換成紫外線指數為6。紫外線指數的大小和太陽角度、臭氧總量、雲、懸浮微粒、地表反照率與高度都有密切關係。一般白晢皮膚抗紫外線的能力最弱,只要約100300焦耳/平方公尺的輻射量即可曬紅,對照紫外線強度若屬於極強,則最多十餘分鐘即可曬紅;最深褐色皮膚要達到約5001200焦耳/平方公尺的輻射量才會曬紅,則在極強紫外線下也只要半個到一個小時左右即會曬紅。

紫外線指數在微量級及低量級間,在1-2小時內的戶外活動並無須採行防護措施,中量級紫外線指數在30分鐘內將對人體造成傷害,如皮膚及眼睛等器官,必須戴帽子、撐洋傘、戴太陽眼鏡或塗抹防曬乳液,盡量待在陰涼處;過量級至危險級紫外線指數在15-20分鐘內將對人體造成傷害,除採行上述的防曬措施外,應避免皮膚直接曝曬,穿著長袖衣物,在上午十時至下午二時最好不要外出。

各種皮膚防曬技巧

躲避法:

1. 白天儘量進行室內活動(6am~6pm),儘量晚上進行戶外活動。

2. 屋內窗簾,多裝一片黑色簾幕,當太陽方向直射窗戶時,拉下黑色簾幕,以防UV-A穿透進入屋內。

3. 白天在室內,儘量減少在窗邊徘徊。

4. 開車時,非駕駛人員,可儘量坐於後座中央區域,並於兩側車窗,掛上黑色簾幕,以減少UV-A穿透進入車內。

5. 陰天曬黑反而比日正當中還多,因為大家失去戒心,因為陰天之UV-A不比晴天少。

遮蔽法:

1. 全身遮蔽法,是目前防曬最好的方法,無防曬乳液妨害皮膚呼吸代謝等問題;如阿拉伯婦女全身包覆型服裝及台灣傳統農業婦女戶外工作時戴斗笠全身包裹的服裝。

2. 男性戴有帽簷的帽子,婦女則可撐深色洋傘,及穿深色長袖衣褲,臉部及無遮蔽之皮膚可塗抹防曬乳液。記得,洋傘只能遮蔽直射方向之日光,無法遮蔽地面反射及環境漫射之日光。

防曬乳液使用法:

1. 依環境,在曝露於日光之皮膚塗抹正確防曬係數之防曬乳液。防曬係數高對皮膚並無害處,但係數愈高,顆粒愈粗,容易塞毛孔,加上係數高的質地愈厚,有些人塗了以後猛長青春痘。除非是長時間在陽光下工作者、運動員、接受醫學美容手術後,否則不建議使用太高係數的防曬品。

2. 當然僅僅是防曬仍是不夠的,在20031月份的美國皮膚科醫學會雜誌,有一篇由杜克大學 皮膚科 醫師Pinnell所撰寫的回饋性文章中提到,人類的皮膚天生即有許多抗氧化劑,來防止陽光及污染等所造成的氧化壓力。愛惜皮膚之女性,可先塗抹一層維生素E(抗氧化)或左旋C精華液(抗氧化、美白兼具刺激膠原蛋白增生)再進行塗抹防曬乳液。

3. 六個月以的幼兒,即可開始每天使用防曬乳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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